临床合理用药基本原则 临床用药相关法律法规临床用药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12.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9.15•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11.1• 4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7• 5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7• 6 、处方管理办法2007.5.1• 7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 8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2010• 药物治疗是临床医师治病的基本手段,而药物除了发挥治疗作用以外,也常会产生不良反应或诱发疾病( 药源性疾病) 。虽然,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时是难以避免的,但许多药物不良反应和疗效不佳是由于临床上不合理用药所引起的,因此,临床合理用药的问题已受到广大医药界人士的重视。• 合理用药的“标准”,目前还未见有确切的定义。一般认为:在对患者全面了解及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的基础上,安全有效地选用药物,使病人在冒最少的风险下,获得最大的治疗效益。1 临床用药中较常见的问题1.1 应用药物种类过多或过杂临床合理用药• 目前,医疗单位在治疗中合并应用多种药物日益普遍。合并用药的目的应该是提高疗效,扩大治疗范围或减少不良反应,然而,合并用药不当,反可使药效减弱,毒性增高或出现严重反应,甚至引起药源性死亡。临床合理用药• 例如,氯霉素、红霉素及四环素类等快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应用,不能加强疗效,反而降低了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的强大杀菌效果。磺酰脲类降糖药( 如甲苯磺丁脲、格列吡嗪) 与氯噻酮合用时,可使降血糖的效果降低等,这些都是合并用药时可能产生药效减弱的例子。临床合理用药• 然而,合并用药更常见的是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据调查,合并应用药物的种类愈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愈高。国外报道,合用5 种或5 种以内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2% ,6 ~10 种为7.4% ,11 ~15 种为24.2% ,16 ~20种为40% ,21 种以上的达45% ,国内几个单位近年的调查报告亦有类似的结果。临床合理用药• 用药种类过多的类型很多,包括①同一作用的药物过多,如复方磺胺甲噁唑+TMP ,庆大霉素+ 卡那霉素等。②盲目地增加新药,认为新品种总比旧品种好,例如不考虑感染的具体情况,增加第三代头孢菌素。③不论病情需要,多给“补药”,如加用维生素类、酶或辅酶制剂如辅酶Q10 、细胞色素C 及三磷酸腺苷等。临床合理用药• ④不辨因果,对症大包围,这些都是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