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一、基本概念• 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的责任风险• 四、医疗废物的管理要点及注意事项• 五、医疗废水、废泥的管理和处理• 六、监督检查要点一、基本概念•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医疗污泥: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废气: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四)《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五)《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六)《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七)《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十)《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一)《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风险(一)民事责任 对象:医疗机构 因本单位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失误造成他人(含本单位工作人员) 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二)行政责任 1 、对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是由: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未构成犯罪方式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级撤职开除2 、对象: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是由: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未构成犯罪的 方式:降级、撤职、开除,吊销执业证书3 、对象:医疗机构 是由: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